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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咸阳商品房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将从严查处

发表于2016-11-24

商品房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将依法从严查处。11月23日,咸阳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市物价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1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结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的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八种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市住建局总工陈浩介绍,近几年,咸阳大多数企业能认真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相关制度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有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楼盘销售现场没有任何在售房源的价格标示,可售房源、每套商品房价格仅通过销售顾问向消费者报价;个别楼盘没有一次性公开房源,仅对部分房源进行一房一标等

11月23日,告诫会现场,各房企和中介机构均领取了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告诫函。“对经过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行为,并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将进行曝光,同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广泛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并依据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市物价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咸阳市物价办公室主任王军社表示,明码标价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2008年商品房明码标价8号令发布,2011年,又出台了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共有7条。这次又加了一项内容,即与明码标价有关的违规行为。此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也是房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这个手段减消费者的疑虑,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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