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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知】陕西2016年秋季小、中、高中、高校收费标准公布

发表于2016-08-22

2016年秋季开学即将到来,8月19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厅联合下发了我省2016年秋季各级各类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予以公示。今年秋季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开始免收学费。学生和家长若发现违规收费情况,可拨打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初中:只收取两项费用

按照收费标准,我省公办、初中,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只能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费用。其中农村代收费是指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是指伙食费。

城市代收费包括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和课本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物价部门要求,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正式实施十三年免费,对公办普通高生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分类收费标准(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免除学费。普通高中的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高校:公办高校文科3500元/生学年
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为:文法财经史学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中医专业4500元/生学年;西医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一类为7000元/生学年,二类为9000元/生学年,三类为1100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一类指管理、理论、工程技术、艺术等;二类指美术、音乐、广告、设计等;三类指表演、导演等。而“211工程”和“985工程”相关专业,学费可在上述相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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