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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陕西省政府:新建1500户以上城镇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

发表于2014-11-05

从2014年到2016年,省政府重点支持在城市新区、县城、重点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450所公办幼儿园

 

2014 新建公办幼儿园达到150所

2015

新建公办幼儿园达到300所

2016 新建公办幼儿园达到450所

力争至2016年

■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

■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

■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50%

 

日前,省政府厅印发《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目前,我省对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指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免收保教费,2011年每名学生生均保教费是每年700元,由财政直接补助。《计划》说,针对学前一年保教费的财政补助标准还将逐年提高,2014年达到每生每年1150元,2015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

 

加强城市开发区等地公办幼儿园建设

《计划》说,一方面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强县城以上城区和城市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乡镇幼儿园空白点、留守儿童集中地区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幼儿园的配建补建工作。原则上城区和乡镇不新设附属幼儿园和学前班。

其次,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可采取企办幼儿园移交政府、按公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不按要求配套幼儿园 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计划》要求,要继续执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城镇小区按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新建1500户以上的城镇小区必须配建标准化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我省还将对此出台实施细则。今年年底前,市(区)住建等部门要联合对本地2011年7月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我省将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用地、减费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办园。

发表于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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